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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实施高层次人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
发布时间: 来源: 大连发布

  原标题:最高5倍额度!大连公积金通知

  吸引和留住人才在连安居 支持高层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7月10日,大连市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实施高层次人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的通知》继续实施,以下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

  经过认定的大连市高层次人才,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大连市购买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2至5倍,贷款额度不受借款人贷款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倍数限制。其中,尖端人才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5倍,领军人才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4倍,高端人才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3倍,青年才俊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2倍。

  同时符合多项贷款额度支持政策的,借款人仅可选择享受其中一项支持政策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贷款政策不变。

  通知自2025年7月12日起施行,《关于实施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人才发展政策的通知》(大房金管发〔2022〕5号)同时废止。

  2022年7月,大连市为支持各类人才留连来连安居创业,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实施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人才发展政策的通知》(大房金管发〔2022〕5号),为高层次人才留连安居提供了有力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在保障高层次人才解决住房问题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使高层次人才持续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成果,继续实施高层次人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

  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办理贷款时无需提供相关证明,公积金中心将与人才备案管理部门通过信息共享方式进行核查,业务审核通过后即可享受该项支持政策。

  其他材料按照《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执行。

责任编辑:刘晓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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