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发布《光明区2022-2023年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配套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光明区2022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光明区2023年规上科技服务业企业高成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光明区2022-2023年科学技术获奖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目前,网络申报工作已经开启,一起来了解详情↓↓↓
1.光明区2022-2023年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配套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一、政策依据
(一)《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3〕15号)。
(二)《深圳市光明区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4〕1号)。
(三)《深圳市光明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光科创规〔2024〕2号)。
二、支持标准、方式及数量
(一)支持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各类创新主体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按获得国家实际资助金额的10%,单个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配套资助。每家单位每年获本项目和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成果产业化应用资助项目资助金额累计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二)支持方式及数量:事后资助。属核准类项目。资助金额受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依规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
(三)守法守信规范经营,不存在违反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区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五)申报单位应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等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牵头单位或参与单位,所获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立项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内(以项目合同书或任务书落款时间为准),且获立项时已在光明从事经营活动。
(六)申报单位所获国家财政资助经费已实际到账。
四、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含有防伪标识封面)或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
(四)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立项文件、合同书、任务书、验收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资助经费到账证明。
(六)信用信息资料(深圳信用网打印最新完整版信用报告)。
(七)承诺书(附件)。
(八)其他必要的申请材料。
电子材料:第1项材料登录深圳市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网站在线填报(https://qyfwmh.szgm.gov.cn/#/home),第2至8项材料上传PDF文件至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
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请登录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导出带水印编号的所有材料,每一页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壹式壹份,A4纸正反面打印,装订成册(胶装)。
五、申报时间和地点
(一)网络申报时间: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21日。
(二)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22日。
受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牛山路公共服务平台5楼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创新促进科558室。
业务咨询电话:0755-88211693。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六、受理机关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七、办理流程
区科技创新局发布申报指南—申报单位向区科技创新局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区科技创新局初步审核——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区科技创新局编制拟资助项目并根据资助金额提请分级审定——社会公示—下达项目资金计划—资金拨付。
2.光明区2022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一、政策依据
(一)《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3〕15号)。
(二)《深圳市光明区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4〕1号)。
(三)《深圳市光明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光科创规〔2024〕2号)。
二、支持标准、方式及数量
(一)支持标准:对新增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资助。
(二)支持方式及数量:事后资助,属核准类项目。资助金额受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依规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
(三)守法守信规范经营,不存在违反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区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五)申报单位为2022年度新认定、新迁入或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四、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含有防伪标识封面)。
(五)信用信息资料(深圳信用网打印最新完整版信用报告)。
(六)承诺书(附件)。
(七)其他必要的申请材料。
电子材料:第1项材料登录深圳市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网站在线填报(https://qyfwmh.szgm.gov.cn/#/home),第2至7项材料上传PDF文件至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
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请登录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导出带水印编号的所有材料,每一页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壹式壹份,A4纸正反面打印,装订成册(胶装)。
五、申报时间和地点
(一)网络申报时间: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9月4日。
(二)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9月5日(仅工作日)。
受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牛山路、德雅路交汇处公共服务平台一楼深圳市光明区政务服务中心。
业务咨询电话:0755-88210473、0755-88211693。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六、受理机关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七、办理流程
区科技创新局发布申报指南—申报单位向区科技创新局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区科技创新局初步审核——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区科技创新局编制拟资助项目并根据资助金额提请分级审定——社会公示—下达项目资金计划—资金拨付。
3.光明区2023年度规上科技服务业企业高成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一、政策依据
(一)《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3〕15号)。
(二)《深圳市光明区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4〕1号)。
(三)《深圳市光明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光科创规〔2024〕2号)。
二、支持标准、方式及数量
(一)支持标准:对规上高成长的科技服务业企业,年度营业收入增速达到20%、50%、100%的,按年度营业收入的0.5%、1%、2%分级给予每年最高300万元资助。
年度营业收入以年度财务状况表(F203表)中1-11月营业收入(错月指标)为准。
(二)支持方式及数量:事后资助。属核准类项目。资助金额受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依规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
(三)守法守信规范经营,不存在违反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区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五)申报单位为2023年度在光明区“四上”企业名录库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申请资助时已持续纳统不少于一年。
四、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含有防伪标识封面)。
(四)上年度财务状况表(F203表)。
(五)信用信息资料(深圳信用网打印最新完整版信用报告)。
(六)承诺书(附件)。
(七)其他必要的申请材料。
电子材料:第1项材料登录深圳市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网站在线填报(https://qyfwmh.szgm.gov.cn/#/home),第2至7项材料上传PDF文件至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
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请登录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导出带水印编号的所有材料,每一页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壹式壹份,A4纸正反面打印,装订成册(胶装)。
五、申报时间和地点
(一)网络申报时间: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21日。
(二)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22日。
受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牛山路公共服务平台5楼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创新促进科558室。
业务咨询电话:0755-88211693。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六、受理机关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七、办理流程
区科技创新局发布申报指南—申报单位向区科技创新局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区科技创新局初步审核——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区科技创新局编制拟资助项目并根据资助金额提请分级审定——社会公示—下达项目资金计划—资金拨付。
4.光明区2022-2023年度科学技术获奖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一、政策依据
(一)《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3〕15号)。
(二)《深圳市光明区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4〕1号)。
(三)《深圳市光明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光科创规〔2024〕2号)。
二、支持标准、方式及数量
(一)支持标准:对上年度获得科学技术奖、全国创新争先奖等各类国家、省和市级科技奖项的组织或个人,按奖项等级和名次,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具体如下:
1.国家级科技奖项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完成人最高奖励200万元。
(2)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第一完成单位分别最高奖励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
(3)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牌、奖章、奖状完成单位(人)最高奖励50万元。
2.省级科技奖项
(1)广东省突出贡献奖完成人最高奖励100万元。
(2)广东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第一完成单位分别最高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
(3)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科技合作奖、青年科技创新奖完成人最高10万元,科技成果推广奖第一完成单位最高奖励10万元。
3.市级科技奖项
(1)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市长奖完成人最高奖励50万元。
(2)深圳市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第一完成单位分别最高奖励20、10万元。
(3)深圳市青年科技奖完成人最高奖励10万元。
(二)支持方式及数量:事后资助,属核准类项目。资助金额受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依规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个人获得科技奖项的,应通过申报科技奖项时所在单位申报本项目。申报单位在光明区注册时间须在申报奖项之前,且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
(三)守法守信规范经营,不存在违反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区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五)申报单位或个人应获得2022年度、2023年度的国家、省和市级科技奖项(以国务院发布的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决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发布的年度全国创新争先奖表彰决定、广东省政府发布的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通报、深圳市政府发布的年度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通报为准)。
(六)同一项目获得国家、省和市级科技奖项的,按照最高奖励金额给予差额奖励。
四、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含有防伪标识封面)或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
(四)国家、省和市级科技奖项获奖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五)信用信息资料(深圳信用网打印最新完整版信用报告)。
(六)承诺书(附件)。
(七)其他必要的申请材料。
电子材料:第1项材料登录深圳市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在线填报(https://qyfwmh.szgm.gov.cn/#/home),第2至7项材料上传PDF文件至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
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请登录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导出带水印编号的所有材料,每一页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壹式壹份,A4纸正反面打印,装订成册(胶装)。
五、申报时间和地点
(一)网络申报时间: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21日。
(二)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22日。
受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牛山路公共服务平台5楼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创新促进科558室。
业务咨询电话:0755-88211693。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六、受理机关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七、办理流程
区科技创新局发布申报指南—申报单位向区科技创新局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区科技创新局初步审核——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区科技创新局编制拟资助项目并根据资助金额提请分级审定——社会公示—下达项目资金计划—资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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