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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10名!南山区区属事业单位博士选聘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 来源: 创新南山

  为进一步加强南山区优秀年轻人才培养储备,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加快建成世界级创新型滨海中心城区,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深圳市有关规定,决定开展博士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国内外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其中: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在2025年6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其他报考人员应于2025年6月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可以报考,具体按《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粤人社规〔2020〕7号)执行。

选聘岗位及条件

选聘对象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深圳市南山区2024年博士选聘岗位表》所列专业要求(附件1)。

选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上午9:00至2024年8月15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s://nsbs.zhaopin.com。

  3.报名咨询电话:0755-86680312;0755-88169035,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4775050393。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由区委组织部根据选聘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资格初审以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及考生上传资料为依据,不符合招聘条件者资格初审不通过。

  资格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考生可于报名截止5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将根据考生专业情况及资格初审情况,合理确定线上面试分组,并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参加线上面试。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1.线上面试

  考官组与报考人员进行线上面试,考官组根据面试情况进行评分。

  2.人才管理专业测试(DISC测试)

  综合各组线上面试情况,按不低于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现场面试人员名单,并组织进入现场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人才管理专业测试(DISC测试)。

  3.现场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和形式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有关公告。

  取得现场面试资格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面试。

  4.开展业务考核

  综合DISC测试和现场面试情况,等额确定业务考核入围人选。结合人选专业情况、工作意向,统筹安排至区属事业单位业务岗位进行为期不超过6个月的业务考核。

  期满后,由区委组织部联合有关事业单位确定考核结果。

  四、考核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对业务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留任的,正式确定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类岗位入围体检人选;业务考核不合格或本人不愿意留任的,解除劳务合同。

  五、体检及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选聘博士,由区委组织部商拟聘用单位组建考察组,对其政治表现、资格条件、廉洁自律情况以及人事档案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

  六、公示及聘用

  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http://www.szn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聘用单位按规定时间向区委组织部申报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不合格、未通过公示、考生放弃聘用资格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有关福利待遇

  1.报考人员在业务考核阶段,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与其签订劳务合同,按照每人每月实发12000元的标准(不含税费、五险一金)发放综合补贴,并购买五险一金。

  2.选聘人员按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岗10级办理聘用手续,工资福利按深圳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后表现特别优秀、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根据《公务员调任规定》择优调任为机关公务员。

  3.业务考核阶段及正式聘用后,选聘博士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且在本市未享受任何形式政策性住房待遇的,可按有关程序申请周转房。

  4.符合我市有关人才政策条件的,我区将积极协助落实人才工作相关政策待遇。

其他说明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三)选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后,在南山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服务年限内可根据专业背景调整部门或岗位。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扫码可下载公告附件

  具体招聘信息以政府网站公告为准,点击此处查看“原文”详情。


责任编辑:刘晓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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