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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高新区出台“智慧高新”人才政策20条
发布时间: 来源: 河北日报

  原标题:唐山高新区出台“智慧高新”人才政策20条(引题)

      对全职新引进顶尖人才最高补贴1000万元科研经费(主题)

  对全职新引进到高新区用人单位工作的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给予最高100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和100万元安家费;对首次入驻唐山市留学人员创业园创业的海外归国研究生,给予3年办公场地减(免)房租支持

  日前,唐山高新区对接全市“凤凰英才”政策3.0、4.0,出台“智慧高新”人才政策20条,从人才引进、人才培育、人才平台建设、优化人才服务保障等方面发力,真金白银招才引智,加快集聚创新人才,全面优化人才发展生态,高质量打造引、育、用、留全链条人才发展体系,为建设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唐山高新区不断强化优秀人才集聚效应,在此次出台的人才政策中制定人才引进相关政策8条,进一步明确各类人才的补贴奖励标准。注重提高高层次人才奖补标准,对全职新引进到高新区用人单位工作的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给予最高100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和100万元安家费;加大对人才创新创业金融支持,对首次入驻唐山市留学人员创业园创业的海外归国研究生,给予3年办公场地减(免)房租支持。同时,享受借(贷)款免(贴)息政策,借款额度最高200万元;注重实用技能人才奖励激励,对用人单位全职新引进或自主培养的新取得的正高级、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及高级技师、技师等技能人才分别给予一次性2万元、1万元、5000元、2000元奖励。

  此次对培育的领军人才、博士后人才、创新创业优秀人才及行业人才制定了具体的培育政策,加大对用人单位自主培养人才奖补力度。政策明确提出,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人才工程(计划)人选,按上级奖励标准给予1∶1配套支持,并对用人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育才奖励;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每按期培养1名博士后出站(基地),给予设站(基地)单位10万元奖励;对组织开展人才培训、人才交流对接等活动的“2+2”现代化产业体系(即机器人、应急装备与智能制造两大特色主导产业;医养健康和现代服务业两大战略新兴产业)企业,给予70%活动经费补贴,同一企业每年最高补贴30万元。

  强化创新创业平台搭建。政策规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平台,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新设立的河北省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创业平台,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批准设立实习基地的用人单位,每按期培养一名本科及以上实习学生,给予用人单位最高5000元补贴。

  此外,政策还对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安置、子女入学、住房等方面提出了更加务实的举措。政策规定全职新引进的无自有住房人才,可申请入住高新人才公寓,享受相关配套服务;对与本科及以上在读学生签订就学就业协议并给予学费和生活费资助的“2+2”现代化产业体系企业,学生毕业后到协议企业就业的,按照在校期间资助金额的50%给予企业最高3万元补贴;为全职新引进人才解决好落户、社保结转、人事关系转接以及随迁配偶工作推荐等问题;为优秀人才发放高新英才服务卡,使其享受子女入学、领取高新专属福利等服务。


责任编辑:刘晓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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