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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发布《“海右”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选拔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来源: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近日,为加快推进济南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海右”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选拔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从选拔“海右”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的范围和条件、选拔方法和程序、待遇、管理等方面提出选拔管理办法十九条。

  “海右”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是指具备专业社会工作知识和技能,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丰富实践经验,专门从事社会工作服务且贡献突出的人员。“海右”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每2年选拔1次,每次人数不超过50人,管理期为4年。

  在选拔范围方面,《办法》指出,“海右”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重点从社会工作一线岗位、直接从事社会专业服务工作的人员中选拔,并面向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组织中为老年人提供专业服务的社会工作者、养老管理和服务人员适当倾斜。

  “海右”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的选拔条件: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备丰富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技能和实践经验;能够综合运用各种社会工作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组织和社区,为所在单位、地区和社会作出重要贡献;从事社会工作5年以上。

  在选拔方法和程序方面,《办法》明确,“海右”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人选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好中选优的原则,由各区县民政部门和市民政、司法行政等行业主管部门从本地区、本行业所属单位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中推荐;“海右”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应当提供以下材料:“海右”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申报表、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申报人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专业技术成果 (案例)、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本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推荐报告。

  在“海右”社会工作高层人才待遇方面,《办法》提出,在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贴1000元,津贴每年集中发放一次;“海右”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名单纳入市高层次人才库,市每年组织部分“海右”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以及市情省情国情考察、咨询等活动。

  《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2月29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泉城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济政办发〔2020〕10号)同时废止。


责任编辑:刘晓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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