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中国首家网上媒体 1995年 1 月 12 日创办
社内媒体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 > 正文
广州更新引进人才入户细则,满足这些条件即可落户
发布时间: 来源: 南方+客户端

  日前,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公安局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细则》在“引进应届高校毕业生入户”一章中提到,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按《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条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具有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后,可向入户地的区公安机关申报办理入户手续。

  目前,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引进在职人才入户”受理页面显示,来广州市创业或就业人员,符合“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有学士学位证的,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可申请将户口迁入。

  记者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根据之前的《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的人才入户,需要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保。

责任编辑:刘晓璇

文章中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

神州学人杂志及神州学人网原创文章转载说明:如需转载,务必注明出处,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