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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国务院批准设立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 来源: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网站

  1993年5月12日,国务院批准设立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据《国务院关于设立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批复》(国函〔1993〕65 号),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番禺市东南部,东以金沙路、金珠路、合成桥、金岭路为界;南以大岭村为界;西以蕉门水道、蕉门河为界;北以小虎沥为界,面积为9.9平方公里。

责任编辑:贾文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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