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保加利亚仅签发国家签证,仅持保签证无法进入申根区。
根据2023年4月12日第284号保加利亚部长会议,自4月21日起,保更新入境政策,具体如下:符合以下法规及条件并持有下列签证或居留许可人员无需持有保C字签证,即可入境保并停留不超过90天:
1、保《签证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的两次或多次入境“统一签证”,且需在入境完全实施《申根协定》的国家时使用过一次(即先入境申根国家,再入境保)。
2、《申根协定执行公约》第十八条所规定的“长期居留签证”,且需在入境其签发国时使用过一次(即先入境长期申根签证签发国,再入境保)。
3、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16年3月9日颁布的《关于人员跨境流动制度的联盟法典》(《申根边境法》)第二条第十六款“a”项下的“居留许可”。
4、保《签证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段首句规定的两次或多次入境有限领土有效签证 (LTV),且需在入境完全实施《申根协定》的国家时使用过一次(即先入境申根国家,再入境保)。
5、塞浦路斯或罗马尼亚根据有关条例签发的统一格式两次或多次入境签证,且需在入境其签发国时使用过一次(即先入境塞或罗,再入境保);或塞、罗根据有关条例签发的统一格式居留许可。此类签证或居留许可贴在上述两国不予认可的旅行证件上,或两国未与之建立外交关系的第三国旅行证件上的情况除外。
6、克罗地亚政府2022年12月31日之前签发的尚未到期的长期、短期签证或者居留许可。
上述1-4条所提及的签证或居留许可若置于未同保建立外交关系的第三国的旅行证件上,保方不予承认。
保加利亚承认上述第5条所提及的签证或居留许可等同其国家签证效力,但每180天内停留期不超过90天。
关于申请保签证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请及时关注和咨询保驻华使馆和保外交部,有关网址如下:
https://www.mfa.bg/zh/embassies/china
https://mfa.bg/en/services-travel/consular-services/travel-bulgaria/visa-bulga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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