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026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高级别会议在上海成功举办,大会形成了多项重要会议成果,为全球人工智能发展和治理注入新动能。当前,以生成式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技术快速发展,正在重塑高等教育知识生产与传播方式,同时,对伦理规范、数据安全、数字素养等提出了更高要求。放眼全球,国际组织和各国都在推动高等教育领域的人工智能治理,共同形塑负责任地使用人工智能的高等教育未来图景。
2026年已成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从原则走向实践的重要一年。7 月在上海举办的世界人工智能大会(WAIC)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高级别会议,专门设置 “人机共育・重塑大学” 人工智能 + 教育分论坛,汇聚多国政府、高校、国际组织代表,围绕高等教育场景下人工智能的风险治理、人才培养、伦理规范形成多项共识成果清华大学。放眼全球,在美国,一项联邦法案正在讨论中,白宫正在讨论一个框架,用于在发布前审查前沿模型。在欧洲,《人工智能法案》已进入实施阶段,越来越多的条例现已生效。联合国于今年7月在日内瓦召开了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对话的首次完整会议,开启了与2027年5月纽约会议的持续合作进程。这一系列事态表明,人工智能治理已从“要不要管”的讨论阶段全面进入“怎么管、谁来管、以什么标准管”的制度落地期,而高等教育作为 AI 科研创新、人才供给、伦理实践的核心场域,正成为各国与国际组织治理博弈的重要实践场。
一、美国人工智能治理的特征
美国治理格局呈现“联邦松绑创新、州级严守底线”的特征。联邦层面,2025 年 1 月特朗普签署第 14179 号行政令(EO 14179),废除拜登政府第 14110 号行政令(EO 14110),政策重心从 “安全优先” 转向 “创新优先”;7 月发布《赢得 AI 竞赛:美国人工智能行动计划(Winning the Race: America’s AI Action Plan)》,确立 “加速创新、建设基础设施、引领全球标准” 三大支柱;12 月,24 家 AI 企业加入创世纪计划(Genesis Mission),聚焦算力基础设施共建。进入 2026 年,联邦立法建规明显提速:3 月,参议院推进《人工智能基础模型透明度法案(AI Foundation Model Transparency Act)》,要求开发者向联邦贸易委员会(FTC)提交模型架构、训练数据、红队测试等关键信息;1 月,商务部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NIST)下属人工智能标准与创新中心(CAISI)全面运行,6 月发布《AI 标准路线图(2026 年版)》;3月,FTC 成立 AI 执法特别工作组,打击 AI 产品虚假宣传;7月,白宫管理与预算办公室(OMB)发布联邦 AI 采购与部署统一标准,为高校与市场树立合规标杆。
联邦层面高等教育相关治理逻辑体现为创新优先。依托国家人工智能研究资源(NAIRR)试点向高校开放大型算力与开源模型,减少行政规章对高校生成式 AI 教学科研探索的约束,鼓励高校自主开展 AI 科研与教学实践。“创世纪计划” 首批项目于 2026 年5月动工,24 家企业承诺三年投资超 500 亿美元,并配套实习岗位、课程开发资源,形成产业‑高校协同的 AI 人才宏观培养路径。联邦政府自身也扩大 AI 相关岗位招聘,人才需求从底层技术研发向 AI 系统部署、算法治理、伦理评估等复合型岗位延伸。
与此同时,联邦与州的宪政冲突进入司法对决阶段。得克萨斯州负责任人工智能治理法案(TR‑AIGA)于 2026 年生效,将教育招生、学术评价列为高风险场景,强制要求算法偏见测试与风险管理;科罗拉多州 SB 205 修订为SB 26‑189 法案,核心义务保留,实施时间延后至 2027 年。联邦司法部于 2025 年 12 月发布《统一国家政策框架》行政令,成立 AI 诉讼特别工作组,依据宪法 “商业条款” 起诉科罗拉多、加州等地方法规;2026 年 5 月举行首次听证会,预计下半年作出初审判决,相关案件最终可能由联邦最高法院裁决。对美国高校而言,联邦鼓励创新、州级强化合规的双重压力,使跨州办学与 AI 应用面临显著的合规不确定性。
二、欧盟人工智能治理的特征
欧盟《人工智能法案(AI Act)》以风险分级监管为核心,对高等教育领域形成直接制度约束。通用大模型方面,通用人工智能模型(GPAI)合规义务自 2025 年 8 月生效,要求开发者披露训练数据版权来源、模型评估结果与能源消耗;2026 年 8 月起,欧盟人工智能办公室(AI‑Office)正式获得执法权,可开展调查、调取文档并实施处罚,标志 GPAI 规则进入可追责阶段。2026 年新增 AI 生成内容透明度强制要求,AI 生成图像、音视频须添加机器可读标记,高校教学材料与 AI 客服均需向使用者明确告知 AI 使用状态。
高风险系统方面,2026 年欧盟通过《AI 综合修订法案(AI Omnibus)》,将教育类高风险系统(招生录取、学术评估、自动化打分)的强制合规评估义务延后至 2027 年 12 月实施,但监管框架保持不变:相关系统仍需完成基本权利影响评估,落实数据治理、偏见排查、人类监督机制,禁止使用种族、性别、宗教等敏感特征数据训练教育 AI 模型。2026 年欧盟委员会发布教育领域专项实施指引,提供风险评估模板与伦理审查操作规范,引导高校提前开展合规准备。
在 AI 人才宏观培养层面,监管倒逼高等教育学科体系迭代。《人工智能法案》催生 AI 合规官、算法审计师等新兴岗位需求。数字欧洲计划(Digital Europe Programme)持续投入,推动高校开设技术‑法律‑伦理交叉课程;2026 年进一步推进AI 技能学院(AI Skills Academy)试点,面向高校学生与从业者开展负责任 AI 与合规能力培训,同时完善全欧人才流动网络,补齐区域发展短板。
三、联合国人工智能治理的特征
联合国代表多边主义协商路径,不具备法律强制约束力,致力于搭建常态化对话平台,弥合各国治理分歧,重点兼顾发展中国家的技术权益与发展诉求。
2026 年 7 月,依托联合国大会决议授权,首届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对话(Global Dialogue on AI Governance)全体会议在日内瓦召开,193 个会员国、国际组织、企业、高校与民间社会代表共同参与,围绕算法问责、算法歧视、AI 对教育与就业的冲击、全球规则互操作性等议题展开磋商。会议同步发布联合国人工智能独立国际科学小组首期评估报告,为多边讨论提供科学依据;会议确立长效运行机制,第二届对话定于 2027 年 5 月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标志联合国 AI 治理从倡议阶段迈入制度化多边协作阶段。
在AI能力建设方面,联合国将缩小 AI 南北差距作为核心议程。2026 年伴随日内瓦对话启动,全球人工智能能力发展网络正式设立,面向发展中国家输出治理经验、算力资源与人才培养支持,重点助力欠发达地区高校搭建 AI 教学、科研与合规体系。联合国同时推动筹备全球 AI 专项基金,为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与人才培训提供资金支持。2026 年 9 月联合国大会期间,AI 治理再次列入领导人高级别议程,重点推进多边协调、AI 军事化风险防控与发展中国家能力建设落地。
四、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实践对高等教育领域的启示
2026 年全球 AI 治理从原则走向落地,美国、欧盟、联合国三条路径,为高等教育人工智能治理提供多重参照。第一,创新发展与风险防控需要动态平衡。美国模式展示出过度偏向创新会带来算法歧视、学生权益受损的隐患,而欧盟严格的硬法监管也会对高校科研经费、技术应用带来较高合规成本,各国高校需要立足自身制度环境,寻找学术自由与风险规约之间的平衡点。第二,高等教育 AI 治理不能只依靠技术手段,需要学科与人才体系支撑。欧盟经验表明,AI 伦理、算法合规人才供给,是制度落地的前提,高校应当推动技术、法学、教育学、伦理学交叉融合,培养既懂 AI 技术又理解教育规律的复合型人才。第三,全球高等教育 AI 治理存在显著的发展鸿沟。发达国家高校已经拥有算力、算法审计、伦理审查的完整条件,大量发展中国家高校尚缺乏基础技术条件,联合国框架下的能力建设合作具有现实必要性。第四,高等教育机构自身要主动承担治理主体责任。外部法律、政策只是外部约束,高校内部的学术伦理规范、AI 教学使用指南、招生评价算法审查机制,才是 AI 在教学科研场景向善应用的微观基础。2026 上海世界人工智能大会 “人机共育・重塑大学” 论坛也提出共识,AI 时代大学的核心使命不会被技术替代,育人价值塑造、批判性思维、创造力培养,应当成为高等教育应对人工智能变革的立足点。
面向未来,人工智能治理的核心挑战不再是 “是否监管”,而是如何实现规则协调、标准互认、落地可行。唯有在尊重各国发展差异的基础上加强多边协作,在鼓励技术创新的同时守住安全与公平底线,才能推动人工智能真正向善、普惠、可持续发展,为全球教育、经济与社会进步提供稳定可靠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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