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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将于2023年11月7日在中国生效实施
发布时间: 来源: 综合自领事直通车微信公众号、驻俄使馆微信公众号

  2023年3月8日,中国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公约》将于2023年11月7日在中国生效实施。

  《公约》是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框架下适用范围最广、缔约成员最多的国际条约,旨在简化公文书跨国流转程序。11月7日起,中国送往其他缔约国使用的公文书,仅需办理《公约》规定的附加证明书(Apostille),即可送其他缔约国使用,无需办理中国和缔约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其他缔约国公文书送中国内地使用,只需办理该国附加证明书,无需办理该国和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中国外交部是《公约》规定的附加证明书主管机关,并为本国境内出具的公文书签发附加证明书。受外交部委托,中国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以及部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可为本行政区域内出具的公文书签发附加证明书。办理附加证明书的具体程序和要求请登录中国领事服务网(http://cs.mfa.gov.cn)或各相关地方外办网站查询。

  中国附加证明书将使用贴纸形式,加贴银色国徽印鉴。中国外交部以及各相关地方外办签发的附加证明书支持在线核验,具体可登录

  http://consular.mfa.gov.cn/VERIFY/

  居住国外人员可关注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官网查询相关信息。

  《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缔约国名单(截至2023年10月23日)、签发附加证明书的地方外事办公室名单详见:

  https://www.fmprc.gov.cn/web/wjbxw_new/202310/t20231023_11165858.shtml


  附件1:《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缔约国名单(截至2023年10月23日).doc

  附件2:签发附加证明书的地方外事办公室名单.doc

各驻外使领馆也发布相应通知

《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

在中国与驻在国间生效后

驻外使领馆将停办领事认证业务

以驻俄使馆为例

↓↓↓↓


  关于中国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后使馆停办领事认证业务的通知

  一、2023年3月8日,中国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2023年11月7日,《公约》将在中国与俄罗斯之间生效实施。《公约》将继续适用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二、2023年11月7日起,俄罗斯签发的《公约》范围内的公文书只需办理俄附加证明书( Apostille )即可送往中国内地使用,无需办理俄方和中国驻俄使馆的领事认证。中国送往俄罗斯使用的《公约》范围内的公文书将不再办理中方和俄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改为办理附加证明书。中国外交部是中方签发附加证明书的主管机关,为本国境内出具的公文书签发附加证明书。受外交部委托,中国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可为本行政区域内出具的公文书签发附加证明书(具体名单见附件)。附加证明书支持在线核验,具体可登录https://consular.mfa.gov.cn/VERIFY/。办理附加证明书的具体程序和要求请登录中国领事服务网(网址:http://cs.mfa.gov.cn/)或各地方外办相关网站查询。

  三、自2023年11月7日起,使馆将停办领事认证业务。对于俄方出具的拟送往中国内地使用的文书,请向俄主管机关申办附加证明书。

  四、根据《公约》规定,一国出具的附加证明书用以证明公文书上签名的真实性、文书签署人签署时的身份,以及在需要时确认文书上的印鉴属实。办妥俄方主管机关出具的附加证明书不代表该公文书必然被中国用文单位接受。建议您事先向中国用文单位了解其对外国公文书的格式、内容、时限、翻译等具体要求后再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中方签发附加证明书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名单

  驻俄罗斯使馆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

中方签发附加证明书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名单

(共31家)

  安徽省、重庆市、福建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河南省、黑龙江省、湖北省、湖南省、海南省、吉林省、江苏省、江西省、辽宁省、四川省、山东省、上海市、陕西省、云南省、浙江省、甘肃省、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长春市、哈尔滨市、宁波市、济南市、青岛市、深圳市


责任编辑:施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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