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学人网讯(通讯员 刘晓璇) 近日,成都市正式印发新修订的《成都市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将于2026年5月25日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原《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试行)》同步废止。
《新办法》明确,认定对象须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工作,申报《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中A、B、C、D、E、F任一类别的人才。所有个人申请、审核认定、公示发证等流程统一通过“成都市人才认定申报(管理)系统”线上办理,申报信息含涉密内容的按规定采用线下方式。
人才认定分为直接认定与自主认定两类。直接认定覆盖所有类别人才:地方在职、自主创业及灵活就业人员可申A至F类,离退休返聘人员限申A至C类,由该区(市)县行业主管部门直接审核。自主认定按层级分别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区(市)县制定方案备案后实施,目录外D至F类人才需经区级初审、市级复审后确认。针对人才分类目录,《新办法》建立动态更新机制,根据发展需求可对人才类别进行调整,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发起调整申请,经审定后对外发布并同步制定对应认定条件。
申请流程进一步优化:申请人可通过系统线上提交资料在职人员、自主创业人员按社保缴纳单位注册地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离退休返聘人员按纳税地申请。基本资料包括有效身份证件、在蓉稳定就业证明(如连续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纳税证明、劳动合同等),并按系统提示提交所申请人才类型的有效要件资料。
认定通过者将获发电子《成都市人才认定证书》,证书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人才层级提升可重新认定换证;到期前,直接认定人才由人社部门核验社保纳税后自动延期2年,自主认定人才由原认定部门审核延期。
《新办法》明确了各环节办理时限,基本信息比对为5个工作日,目录内认定审核为5至15个工作日,同时建立监督评估机制,对骗取认定资格、违规经办等行为依法依规处理,通过动态跟踪评估确保认定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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