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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启动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 最高可获200万元支持
发布时间: 来源: 神州学人

  神州学人网讯(通讯员 刘晓璇)近日,福建省正式启动第十批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遴选工作。面向全球广纳英才,计划选拔约30名科技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单支团队最高可获300万元资助,海外引进个人最高支持200万元。申报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至7月20日。

  本次引才重点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国家重大需求和人民生命健康四大领域,优先引进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的紧缺高层次人才。政策继续向原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闽西闽北山区地市(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倾斜,支持欠发达地区通过人才引进推动产业升级。

  申报主体需为福建企事业单位(不含教育系统)引进的创新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且须于2024年1月1日后全职来闽工作,签订3年服务期合同(每年在闽工作不少于9个月)。资格条件强调科研诚信,要求无学术不端行为,且须具备高水平科研成果或国际领先领域管理能力。

  此外,海外及省外知名高校应届毕业生、博士后申报时不受任职经历限制;符合福建省特级人才标准的海外人才可突破年龄限制;40岁以下青年人才团队核心成员免于职务资历审查。

  本次引进分为三类人才,申报人可选择以下三种类型之一进行申报。国内引进人才在符合人选资格条件基础上,须具备省外1年以上工作经历;海外引进人才在符合人选资格条件基础上,须有境外(含港澳台)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博士后经历可计入年限;引进团队须含1名带头人和2名核心成员,除带头人应符合人选资格条件外,须至少有2名成员符合上述任职经历、职务要求和来福建时间要求(团队成员均在40岁及以下的青年人才不受任职经历和职务要求限制),团队研究方向明确且承诺稳定合作3年。

  本次入选人才可享受《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和支持办法》规定的住房、医疗等配套政策,待引进人才正式落地后即可兑现。同时,将给予团队资助300万元,海外引进个人200万元,国内引进个人100万元;其中50%用于科技创新、创业启动、购买科研设备等,50%用于改善个人或团队生活条件。入选后拨付一半补助资金,中期评估通过后拨付另一半补助资金。

  需要注意的是,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福建省引才“百人计划”其他子项目;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两次;在福建省入选省级相当层次项目及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不可申报本项目;境外公司、省外总部在职人员派驻福建分部任职或聘用的,不可申报本项目。

责任编辑:刘晓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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