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学人网讯(通讯员 刘晓璇)近日,福州市正式发布《“榕创之星”人才遴选办法》,面向福州市选拔一批高水平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及团队,助力产业创新与科技融合发展。
“榕创之星”分为“创业之星”和“创新之星”两类。申报人不限国籍,但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其中,“创业之星”申报人须为在榕创办企业3年以上的核心创始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或技术负责人),须满足:企业为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自有资金或风险投资占比不低于30%;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近3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5%;创办5年以上的企业需近2年累计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团队固定成员不少于10人。“创新之星”申报人则须为在榕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满1年的技术领军人才(年龄50周岁以下,硕士或副高以上职称),须满足:近5年作为核心成员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项;带领5人以上团队开展前沿技术攻关,项目具有高成长性。
申报人须提供申报表、企业或个人资质证明、研发成果及财务证明等(详见原文附件清单)材料至辖区科技局,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入选“榕创之星”的人才将纳入福州市高层次D类人才,享受“闽都英才卡”配套服务,享受所属层次相应待遇和扶持政策,并给予入选人每人20万元奖励。此外,入选人才还将优先推荐国家级/省级人才计划及市科技项目申报。
需要注意的是,已入选国家级或省级重点人才计划者,公务员及参公人员不可重复申报。同一企业同一类型人才原则上仅认定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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