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可申领最高15万元的项目资助。近日,厦门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厦门市留学人员科研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申报时间截至7月31日。
《通知》规定,资助引进到本市辖区范围内的企业和市(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的留学人员启动从国(境)外带来的科研项目,分为重点类、优秀类以及启动类三类。
重点类为从事符合我市重点发展产业领域的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和产业化前景的新技术研究开发等项目的留学人员,资助金额15万元。
优秀类为从事符合我市重点发展产业领域有较好市场潜力及产业化前景的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的留学人员,资助金额10万元。
启动类为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研究课题学术思想新颖,科研项目具有重要科学价值或较好应用开发前景的留学人员,资助金额5万元。
申报条件:申请人应在国(境)外留学获得硕士以上学位(非进修访问类);申请人应于2022年1月1日之后全职引进到我市企业和市(区)属事业单位工作(非创业类),已办理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证,在厦已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在申报单位;项目未获得我市科技项目资助或其他留学人员专项资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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