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印发《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建设运营工作,明确将个体工商户等创业主体作为创业组织纳入云平台用户范围。
此前,安徽省曾于2017年出台《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管理办法(试行)》。最新修订的《管理办法》扩大了云平台用户范围。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对照人社部最新印发的《公共创业服务规范》中关于服务对象的表述及定义,结合工作实际,拟将用户范围从个人和企业扩展至意向创业者、创业者和创业组织,除私营企业外,将个体工商户等创业主体也作为创业组织纳入云平台用户范围。
同时,该《管理办法》完善了云平台服务商入驻流程及审核监管要求。《管理办法》明确,根据工作开展实际,结合审计部门指出的问题及整改意见,运营商初审后,增加第三方监督单位复核、安徽省就业局备案、云平台公示等监督环节,进一步保障服务机构公平入驻云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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