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便利在韩中国公民办理涉及人身关系和重大财产权益的公证文书,我馆与国内公证机构合作试点,将自2022年5月16日起,在继续按现有方式提供公证服务基础上,依托首尔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业务。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须持有效中国护照和韩国外国人登录证,居住在使馆领区,自愿选择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所办公证书拟在中国国内使用。
二、可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办理的公证事项包括:声明、委托(包括涉房产、股权、继承等重大财产类事务)、婚姻状况、国籍、姓名、出生、死亡、亲属关系、无犯罪记录、经历、学历、职业资格证书、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属实、文本相符、证书(执照)公证等。最终是否可予办理由国内公证机构决定。
三、申办流程
1、申请人直接向国内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2、待国内公证机构审核同意受理后,申请人填写《驻韩国使馆远程视频公证申请表》,连同申请人有效护照资料页照片、韩国外国人登录证正反面照片一并发送至签证中心邮箱,等待签证中心通知视频公证时间。
3、申请人本人带齐材料按照约定的时间前往签证中心完成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程序。
4、视频公证办理全程以国内公证员为主导,申请人须根据国内公证员的要求,亲自操作系统,远程回答问题,在线完成办理。
请注意:
①公证全程原则上应使用规范用语(汉语普通话),是否可使用外语或者少数民族语言请申请人提前与国内公证机构确认。
②我馆和签证中心工作人员将全程在场,协助国内公证员见证申请人自愿办理公证及现场(电子)签名等。
③申请人须具备熟练使用手机操作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基本能力。视频公证办理过程中,我馆和签证中心工作人员不能协助申请人操作手机、回答国内公证员提出的问题,也不能提供翻译服务。
5、视频公证结束后,申请人直接向国内公证机构交纳公证费,与国内公证机构商定取件方式、进度查询等事项,并向签证中心交纳服务费。我馆不收取任何费用。
详细要求、注意事项、相关表格及公证机构名单等请到使馆网站查阅或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我馆将视疫情形势适时在领事办证大厅开展远程视频公证业务。
首尔签证申请服务中心
地址:首尔市中区退溪路173号南山广场3层(原极东大厦)
电话:02-750-9654、02-750-9600
电子邮箱:namsansquarecenter@visaforchin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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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晓璇